城东区农林牧水局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及省、市农、林、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结合区情制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计划、年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。
(二)研究拟定全区农业产业政策,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。
(三)负责申报、争取并落实全区农、林、牧、农田水利设施、农村道路建设;管理和保护负责农村水利、人畜饮水工程和水土保持工作。指导农村体制改革和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建设、乡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合作经济组织建设,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。
(四)研究农牧产业化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,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。
(五)负责全区农业资源区划、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,指导农用地、宜农滩涂地、宜农垦地、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;指导全区养殖和种植工作。
(六)负责农村现有耕地的管理,对土地承包合同实行管理。
(七)负责对全区龙头企业实行宏观管理,注重政策引导,促使龙头企业深化改革,转变经营机制,提高经济效益,为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协调服务。
(八)负责全区动物疫情的防治、预测、预报、启动应急预案工作,制定并完善动物疫情应急预案。
(九)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,负责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(草)工作;负责组织实施大南山绿化及生态建设。
(十)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害的防治、预测、预报工作。
(十一)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。